胆总管狭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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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hjnbcbe - 2023/5/15 8:58:00

到年底,辽宁省医保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不得少于种,到年,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,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,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。

日前,辽宁省人社厅下发了“关于开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工作的指导意见”,给出了项建议开展按病种付费的病种,包括急性阑尾炎、腰椎间盘突出症、先天性心脏病、急性脑梗死、急性脑出血、白内障,以及乳腺癌、宫颈癌、胃癌等多种疾病。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制定不同的病种付费标准,费用结算按照“结余留用、超支不补”的原则,对实际费用超出病种付费标准部分,由定点医疗机构自行承担。

年底前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得少于种

目前,我省各市的付费方式为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,现为控制成本、合理收治患者、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,今年起将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。到年底,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不得少于种,扩大定点医疗机构实施范围,逐步提高按病种付费覆盖的参保人员比重。到年,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,全省范围内普遍实施适应不同疾病、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,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。

1、什么是按病种付费?

按病种付费是以患有某种特定疾病的参保人员诊疗期间(门急诊和住院)发生的医疗费用为计价单位,医保经医院按规定费用标准结算医疗费用的医保付费方式。按病种付费所支付的医疗费用,是一次完整的诊疗过程中,所发生的合理检查、护理、治疗、手术、药品、材料、床位等直接医疗费用,包括住院治疗和门诊治疗。

如急性阑尾炎需要做阑尾炎切除术,如被纳入到按病种付费的范围内,在住院期间发生的费用有一定的标准,医保按照规定标准承担医疗费用,可以控制成本,避免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。

2、如何确定哪些病种可以纳入按病种付费的范围?

通常选择诊疗方案和出入院标准比较明确、诊疗技术比较成熟、易于按照一定标准进行费用结算的疾病开展按病种付费,确定具体病种,以住院手术病种及部分单纯性治疗项目为主,并逐步扩大病种范围。

我省给出了建议开展按病种付费的病种,共项,包括包括急性阑尾炎、急性胆囊炎、胆囊结石、乳腺癌、甲状腺癌、直肠息肉、胆管结石、肝硬化合并静脉曲张、胃癌、结肠癌、腰椎间盘突出症、颈椎病、股骨头坏死、子宫内膜癌、宫颈癌、卵巢恶性肿瘤、先天性心脏病、支气管扩张、食管癌、肾结石、肾衰、急性脑梗死、动脉狭窄、急性脑出血、颅内恶性肿瘤、三叉神经痛、急性心肌梗死、白内障、肺结核、甲型肝炎等。

3、病种付费的标准怎么确定?

标准确定需要选取病种样本,要求各市利用医保大数据对于病种进行全面梳理,随机从前3年病例中抽取不少于60%的病种量作为样本。为真实反映医疗费用,要把病例样本费用中的不合理检查、治疗、用药、非该病费用支出和不符合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扣除,根据抽取的病例样本平均费用计算病种付费标准。对于不宜纳入支付标准范围内的除外项目(高值耗材或高值药品),也应明确医保支付方式和标准,可以定额、限额或按比例等方式支付。

4、各级医疗机构病种付费标准是否一致?

根据各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水平和范围,制定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病种付费标准,满足各层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需求。病种付费标准要在保证医疗质量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前提下,基本保证相同等级医疗机构同病种费用的一致性。

在符合病种质量控制标准的前提下,允许医疗机构采用先进的诊疗技术,缩短住院时间,降低费用。同时,各市要建立医保按病种支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,根据医药价格变动等适时调整医保按病种支付标准。

5、如患者因并发症等原因造成费用过高怎么办?

费用结算按照“结余留用、超支不补”的原则,根据合理住院人次和绩效考核情况向定点医疗机构拨付住院费用,引导医疗机构使用适宜技术,节约医疗费用。对实际费用超出病种付费标准部分,由定点医疗机构自行承担;对实际费用低于病种付费标准的结余部分,作为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务性收入。

因合并症、并发症或患者病情较重、体质特殊等原因,导致实际发生医疗费用明显偏离病种付费标准的病例,定点医疗机构可按规定程序退出按病种收费,仍按原收费方式结算

来源辽沈晚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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